【推薦文】
一場特別的旅行
文/冬陽
《要命的搖滾》是一部關於「失蹤」的小說。
以私家偵探或警察為故事主角的推理小說,最常碰觸到的題材莫過於謀殺(或凶殺),其次就是綁架/失蹤。顯而易見的,當一個活生生的人莫名死去或無故消失時,即表示「肯定發生了什麼事」,留下一個或多個待解之謎,等待偵探角色展開偵查。
曾有個朋友對我這麼說:「你看了上千本謀殺、失蹤、犯罪之類的推理小說,難道一點都不感到厭倦嗎?不過就這幾個主題翻來覆去的冷飯熱炒,究竟有什麼閱讀趣味可言?」唔,我得承認我這朋友說的話有一半是對的,推理小說寫了一百六十多年下來,冷飯熱炒的題材的確多又多,但就像一首貝多芬交響曲一樣,兩百年來多少指揮家多少樂團演出過,可不是誰都能錄製出企鵝三星發燒碟,這其中必有高明之處。
暫擱下本書不談,請容我繞個圈,先聊聊以「失蹤」為題的推理小說閱讀趣味。
「失蹤」大致可分為自願性或非自願性因素,前者例如離家出走,後者比方綁架勒贖;失蹤者可能已經死亡或依然存活,或隨時可能面臨死亡危機;調查者將直接面對犯罪者如綁匪,或僅憑失蹤者存留的蛛絲馬跡作為追查其下落的線索;作者以失蹤者或調查者作為敘事視點鋪陳故事等等。
面對此一題材,癟腳一點的小說家只會祭出SOP(標準作業程序,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打從報案、調查、過濾犯人、推測去向云云依序發展下去,讀來就像看社會新聞集錦般流水帳式的平鋪直述一路到底;聰明一點的小說家會懂得讓小說人物變得立體,以失蹤者為圓心,逐一帶出周遭的人際關係而讓讀者對角色投射情感;高明的小說家則會引領讀者,將一件與己無關的失蹤案,轉化成一場精彩豐富的閱讀之旅。
舉一部我最喜歡的、以失蹤案為主題的巨篇小說為例,小說一開始出現的是一隻被棄置在公園垃圾箱的女性右手腕,經調查發現可能與多名少女失蹤的案子有關。作者在這部作品中共塑造了超過一百位登場人物,閱畢掩卷之餘這些人物都已成為讀者無法抹滅的印象──除了受害的失蹤者、病態殘忍的凶手外,還有許許多多讓人難以忘懷的場景、人物、對話云云。
聰明的作者知道,「失蹤調查」不過是一道多少人料理過的菜色,要讓讀者讀來興致勃勃閱畢餘味無窮,肯定要將「人」作為主體,而不是「失蹤事件」領在前頭。因此,即便是同一題材、發生在不同人物身上時,自然會因著角色過去的經歷與遭遇發展出其特有的態度與行動──
我稱之為「一場特別的旅行」。
在本書《要命的搖滾》中,私家偵探黛絲.蒙納漢著手調查前男友「烏鴉」的失蹤案:他留下一封信,只放了一張自己的照片,以及從報紙上撕下來的大標題,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烏鴉」和他的樂團去了德州,據證人所言,身旁還跟了一位陶瓷娃娃般的女子,之後音訊全無。黛絲接受「烏鴉」父母的委託,離開她(也是讀者)熟悉的巴爾的摩,前往德州展開她的尋人之旅,也是一場重新認識曾是她親密伴侶的男性的旅行。在這場旅行中,我們透過黛絲的眼睛,同她一樣以一個外來客的身分認識這塊孤星之州,瞧瞧熱情又瘋狂的搖滾樂迷前來朝聖、逐夢,以及「烏鴉」失蹤的真相……
沒有繁複的殺人詭計,也沒有驚險的警匪對峙,貼近真實世界的調查實況是從大海撈針式的尋覓到逐步逼近真相所面臨的重重險阻,細細描繪出「失蹤」事件背後身陷犯罪的無助孤寂與力抗惡人的煎熬掙扎。
這是黛絲.蒙納漢式的偵探故事,蘿拉.李普曼風格的推理小說;翻開下一頁,來場屬於你自己的閱讀之旅吧!
(PS. 這封面真對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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