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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人的城市,誘人的犯罪 



文/冬陽



        一開始吸引我閱讀蘿拉.李普曼作品的原因,來自於她輝煌的得獎記錄。



        出道不過十年時間(1997~),便完成了九部系列作、三部獨立作共十二本長篇小說,並獲得大西洋兩岸多項重要推理大獎共二十五次提名(包括最佳新人首作、最佳小說等)、十一次掄元的傲人成績,是近代歐美推理小說界最耀眼的作家之一。



        深受專業作家、書評的「叫好」肯定之餘,挑剔的讀者們也逐漸喜歡上這個多以美國巴爾的摩城為背景的犯罪小說家,其作品屢屢登上亞馬遜、邦諾等知名書店暢銷小說榜,至今全球銷售已突破兩百萬冊,「叫座」程度亦可見一斑。



        到底是怎樣的文字魅力,讓李普曼的小說有如此亮眼的表現?



        我們就從有「魅力之城」(Charm City)稱號,位於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談起吧。



        提起巴爾的摩,讓你想到什麼?是美國職棒大聯盟的金鶯隊(記得鐵人瑞普肯嗎)、美式足球的烏鴉隊(2000年超級盃冠軍),還是以醫學研究著稱的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或許大多數人並不清楚,這座城也是美國國歌〈星條旗進行曲〉的誕生地;推理迷聽了可能會倍感親切,這兒還是推理小說之父艾德格.愛倫坡的故鄉之一(也是他最後下葬處),冷硬派巨匠達許.漢密特任職平克頓偵探社時期便是在巴爾的摩分社服務。



        但奇怪的是,愛倫坡與漢密特並未選取離他們最近的巴爾的摩作為犯罪書寫舞台,尤其是開冷硬派與犯罪小說先河的漢密特,反倒讓筆下的私家偵探以西岸的舊金山為根據地,而不是東岸的海港巴爾的摩,難道是因為魅力之城缺乏精彩可看撲朔迷離的犯罪故事?



        在巴爾的摩長大、出外求學多年最後返鄉擔任《太陽晚報》記者的李普曼可不這麼想。依她二十年採訪經驗以及與這座城市共同歷經變化、成長的緊密感受,加上未曾稍減的寫作熱情,藉由筆下失業記者黛絲.蒙納漢的行動,帶領讀者進入巴爾的摩的犯罪世界。



        犯罪從來不是件新鮮事,若以西方的觀點來看,打從聖經記載該隱弒弟亞伯的那一刻起,犯罪(謀殺)便存在這世上了。只不過早年推理作家面對小說中的犯罪情節時,注重的是詭計至上的鬥智趣味,登場偵探扮演的是智慧高人一等、講求邏輯推理的思考/破案機器角色,例如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約翰.狄克森.卡爾的菲爾博士,阿嘉莎.克莉絲蒂的白羅等等,充滿解謎猜凶手的遊戲感。



        現代推理作家面對犯罪故事則採取了不同的角度,以貼近現實、深入心理層面的寫作方式,不僅僅陳述外顯的犯罪行為,更以探究犯罪動機、人際互動乃至社會問題為寫作核心。當今的犯罪小說不似早期的偵探故事,名偵探將所有嫌犯集合起來排排坐好,當眾解謎推斷出真凶身分後即有盡職的探長員警自一旁默默現身,將張牙舞爪欲做困獸之鬥或痛哭流涕直喊悔不當初的犯人帶走後,所有登場人物便可退場下台一鞠躬(這類情節現在還可以在「名偵探柯南」裡看到,如果你看的是動畫版,此時還會順勢導入熟悉的背景音樂,過五秒後就會出現下集預告);然而犯罪小說讀者所看到的,往往是跟隨故事主人公的腳步,遊走於事件發生的場域(城市、小鎮或買罪的小酒館),接觸形形色色的人們(可能正好是謀殺案的凶手或只是碎嘴叨唸的計程車司機),穿梭事件與生活兩端,從無到有扒挖出可能的真相附帶理應不為人知的醜惡黑暗。



        《純真證人》就是這樣一部精采的犯罪小說。



        故事根據發生在巴爾的摩的真實案件──一名男子因不滿他的愛車遭頑童丟擲石塊取樂,憤而朝一名十三歲大的男孩開槍致死──改寫而成,六十多歲的鰥夫對那些正在玩深夜破壞遊戲的孩子們忍無可忍,原本只想開槍恫嚇驅散這群討人厭的小鬼,豈料隨著槍聲響起的,是男孩的尖叫聲,以及一具踉蹌倒地的瘦小軀體……



        五年後,這名當年被媒體取名為「屠夫丘的屠夫」的男子回來了,找上剛成立徵信公司的黛絲,要她協尋當晚在場的其他孩子們,方便他以匿名方式捐錢改善他們的生活。就在黛絲展開調查之餘,這些孩子卻一個個慘遭殺害……這是屠夫的血腥復仇,還是別有居心者執行的殘酷殺人計畫?行凶動機是否與五年前的命案有關?



        歡迎來到私家偵探黛絲所在的迷人之城,感受犯罪小說的魅力所在。



(天培文化預定12月出版)


(上圖來源:http://tw.traveleredge.com/USNP/CITY/Balti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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